拿出一些赔偿金给受害的事主就可以了。” “不过,朱小姐,你真的决定要保释他吗,”杨夕夕突然压低了声音向朱采薇提醒道:“他刚刚可是亲手杀死了你带来的小狗狗,有明显的暴力倾向。” 狗狗的尸体未凉,做主人的转身就要去帮这个杀狗凶手,这是什么逻辑? 朱采薇展颜一笑:“谢谢你的提醒,杨警官,不过没关系的,那只贵宾犬本来就是我随手在市场上牵来准备赔偿给事主的,现在看来,已经不需要了,我还是直接转帐给事主好了。” 杨夕夕:“……” 是她刚才表达得不够清楚吗? 重点从来都不是那只狗好不好?